
廉洁监督
集团审计监察部作为独立监督机构,负责公司反舞弊渠道的维护以及案件的调查。
我们本着对董事会及举报人负责的态度开展反舞弊工作。
廉洁从业规范
1.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个人谋取私利、不正当利益。禁止下列行为:
1.1 在从业过程中,向相关业务单位或者个人收取或者索要礼物、礼金或者有价证券等(如确实无法拒绝的,按照公司《礼金管理作业指导书》执行);
1.2 在从业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,收取或者索要回扣、好处费、中介费等,或者从事中介活动谋取私利;
1.3 到相关业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;
1.4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、休闲、娱乐、健身、旅游及外出考察、参观等活动;
1.5 向相关业务单位赊欠货款;
1.6 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向相关业务单位或者个人购买商品及其它服务,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向相关业务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房屋、汽车等各类物品;
1.7 将供应商赠送的样品据为己有;
1.8 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个人谋取私利、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。
2. 禁止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,假公济私、化公为私。禁止下列行为:
2.1 非法占有公司财物,挪用公司资金;
2.2 违反财务规定借款、报销个人费用;
2.3 将公司资金用于与公司业务无关的接待、休闲、娱乐活动;
2.4 违反公司规定或者未经公司同意低价出售公司产品;
2.5 利用公司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,或者是将其泄露、提供给他人/其他单位;
2.6 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,假公济私、化公为私的其他行为。
3.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。禁止下列行为:
3.1 违反公司有关申报、回避的规定,要求或者指使公司、相关业务单位招用或者提拔亲属及特定关系人;
3.2 挪用公司财物,归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占有、使用;
3.3 利用职务之便,为他人谋取利益,由亲属及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;
3.4 违反公司有关申报、回避的规定,介绍、引进亲属及特定关系人所经营或者所在的企业参与公司业务;
3.5 默许、纵容、授意亲属及特定关系人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;
3.6 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其他行为。
4. 避免利益冲突
4.1 员工应诚实履行自己的职责,避免可能与公司利益及工作职责发生冲突的行为或关系:
4.2 员工未经公司批准,不得在其他公司或机构任职,不得在外兼任获取报酬的工作;
4.3 员工在公司以外的活动、财务利益或者关系有可能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,必须书面报备人力资源管理部门;
4.4 员工可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向公司推荐供应商或者客户,但不能推荐使自己经济受益或者使公司受损的供应商或者客户;
4.5 公司坚持举贤避亲的招聘原则,员工推荐亲属应聘的,必须提前申明;已经存在亲属关系的员工,应回避有业务关联的岗位。